新火科技控股(01611)发布公告,于2024年9月13日,该公司收到英格兰和威尔士高等法院的命令(英国命令),内容有关申索人(申索人)针对多名指定及未指定被告提出的申索(英国诉讼),要求该公司(作为第四被告)向申索人交付最高限额43.0717024比特币(相当于259.01万美元及约2020.28万港元)或相当于193.61万英镑(相当于约1991.52万港元)及1167.093718以太币(相当于270.55万美元及约2110.25万港元)或相当于252.61万英镑(相当于约2598.37万港元)至指定钱包地址。英国诉讼最初由申索人针对Huobi Global Limited(一家在塞舌尔注册的公司)(塞舌尔Huobi,作为第四被告)提起,随后进行修订,将Huobi Global Limited替换为该公司作为第四被告。截至本公告日期,该公司尚未收到英国诉讼的申索详情,因此并不知悉该申索详情。
公司已委聘英国法律顾问(英国法律顾问)评估有关情况并考虑可能的选择。经考虑该公司提供的资料及文件后,英国法律顾问认为针对该公司提出的英国诉讼证据不足,且该公司有很大机会成功撤销英国命令。
该公司董事(董事)会谨此澄清,塞舌尔Huobi从未成为集团成员公司。该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主要从事提供技术解决方案服务以及资产管理、信托及托管业务及加密货币交易等虚拟资产生态系统的各项服务。
集团从未于通过网站www.huobi.com(或更名的平台及网站www.HTX.com)提供的Huobi交易平台(Huobi平台)参与经营数字资产交易及相关服务的平台。集团从未为Huobi平台的拥有人、控制人及╱或运营商。董事认为,申索人告错对象。
董事的上述观点与一位原告在香港高等法院(香港法院)就经营Huobi平台向该公司(作为其中一名被告)提起的诉讼(香港诉讼)的结果一致。于收到香港诉讼的法律文件后,该公司已向该原告及香港法院澄清,该公司从未参与经营Huobi平台,与Huobi平台亦无关连。经该原告及该公司同意,香港法院已颁令终止针对该公司的香港诉讼。
根据目前获得的资料,英国诉讼对集团的整体业务、经营或财务状况并无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