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印刷(08385)发布公告,集团目前透过向香港一间商业银行(按揭银行)以抵押银行为受益人抵押其物业(即香港柴湾丰业街10号业昌中心2楼A、B、C、D、E及F厂房单位,地下L5及L6号货车位及地下P13、P14及P15号泊车位(抵押物业A);及香港柴湾丰业街10号业昌中心3楼A、B、C、D、E及F厂房单位(抵押物业B))(抵押物业A及抵押物业B统称为“该等抵押物业”)借贷约9800万港元(贷款)。
由于集团无法清偿贷款定期还款,集团一直与按揭银行磋商出售该等抵押物业以清偿贷款,因此集团已于2024年11月11日签署以按揭银行为受益人的信函,协定(其中包括)以下内容:
1.抵押物业A将于2024年11月21日前空置,而抵押物业B将于2025年1月31日前空置。
2.概无可能属于第三方的家具、动产或任何性质的货品均未曾或将不会于2024年11月21日前及于2025年1月31日前分别遗留于抵押物业A及抵押物业B。
3.将空置物业交付予按揭银行并不会以任何方式影响按揭银行于按揭下的权利。这包括但不限于按揭银行就任何由按揭担保的债务提出的索偿。
4.集团亦同意按揭银行可搬迁/处置在该物业中发现的任何家具、动产或其他货品。集团放弃其可能对遗留在该等抵押物业中的任何家具、动产或货品,或对有关货品或家具的销售的任何所得款项提出的任何索偿。
5.集团同意按揭银行可根据按揭行使其出售权力并出售该等抵押物业,或立即或于未来按揭银行认为适当的任何时间行使按揭银行于按揭下拥有的任何其他权力。
于交付空置物业后,集团拟维持于香港的办事处及将所有客户订单分配予惠州工厂(定义见日期为2024年10月30日的公布),该工厂由集团透过合营安排部分拥有,及/或分配予中国内地的其他分包商。
于本公布日期,集团为该等抵押物业的注册拥有人(其抵押予按揭银行),尚未收到任何购买该等抵押物业的具体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