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11月11日,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宝龙实业”)发布公告,披露其间接控股股东宝龙地产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宝龙地产”)境外债务整体解决方案的最新进展。
公告显示,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于2024年7月18日发出的召开命令,计划债权人的会议将会召开,以供考虑及酌情批准有关宝龙地产与计划债权人根据《公司条例》相关条款拟订的安排计划。该计划如在计划会议上获通过,还须待法院批准及认许,以及该计划第15条所载的条件达成或豁免后,方可生效。计划批准聆讯现定于2024年12月17日上午10时(香港时间)在法院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