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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专家:新一轮存款利率下调将至 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对净息差影响总体中性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唐婧 北京报道

  9月29日,央行发布公告,指导商业银行再次下调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并进一步完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目前各银行已发布具体操作事宜,在10月底前统一实施批量调整。

  记者了解到,央行降低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通知发布后,各商业银行相继发布转换公告,并明示利率调整方案,给借款人吃下“定心丸”。专家表示,有了前一次的调整经验,各银行对整个调整流程已更加熟练,老百姓心中也更加有底,本次调整将有序稳妥落地。

  本次调整后存量房贷利率将与新发放房贷利率基本拉平。调整后,存量房贷利率原则上将降至不低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即“LPR-30BP”,且不再区分首套、二套房。北京等特大城市的存量房贷利率本次也将迎来大幅调整,尤其是此前房贷利率为“LPR+55BP”的购房者,这次也将统一调整为“LPR-30BP”。

  专家表示,下调存量房贷利率政策涉及多个部门,各部门达成共识推动本次调整顺利实施实属不易,此举将能够明显减轻购房者的还款压力,提升消费能力。

  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的另一大焦点在于,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将迎来新的定价方式。一是自11月1日起,存量和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均可由借贷双方自主协商重定价周期,选择按年、半年或季度重定价。从长周期看,重定价周期长短对利率调整的影响是中性的。重定价周期短的特点在于,可更为及时灵敏反映利率的下行、上行。

  二是当存量房贷利率与新发放房贷利率出现一定差距后,借贷双方可适时通过变更合同等方式,自主协商调整贷款利率加点幅度,不需要等到再次批量调整。

  接近央行人士表示,这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对银行净息差的影响总体保持中性。5月17日央行放开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后,房贷利率出现了明显下降,新发放和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之间的差距再次拉大。不少存量房贷选择提前还贷,这不仅会让银行损失利息收入,还会产生经营贷、消费贷替换房贷等现象。存量房贷利率再次下调后,将新老贷款利差拉平,可以有效减轻提前还款压力,一定程度上抵补银行的利息损失。

  此外,9月央行降准0.5个百分点,相当于为银行提供了1万亿元的长期低成本资金,中期借贷便利公开市场操作利率下降也可以降低银行的资金成本。

  专家预计,随着本次降息降准政策效果逐步显现,存款利率也将跟随调整,还能进一步减轻银行利息负担。综合考虑以上政策组合,银行净息差所受影响总体是中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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