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海、深圳公积金发布新消息。
上海:二套改善型住房最低首付25%
“上海公积金”公众号10月17日发布《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进一步优化调整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上述通知明确,对于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且贷款所购住房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及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宝山、金山6个行政区全域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20%。
对于其余地区,通知明确,对于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5%调整为25%。
该通知自10月18日起施行。10月18日前受理的公积金贷款按原政策执行,10月18日(含)后受理的公积金贷款按本通知执行。
“此次政策的核心是对于二套房或改善型住房降低首付比例。”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告诉记者,本次政策出发点在于与商贷的首付比例政策对齐,同时也进一步提振改善型住房需求。
上海: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额度再提高
同日,“上海公积金”公众号消息,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日前印发《关于优化本市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业务相关事项的通知》,对租房提取限额与提取频率进行了优化。自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在提高提取限额方面,通知明确,承租上海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每户家庭(含单身家庭,下同)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此外,对于承租上海市市场租赁住房的,每户家庭月提取限额由3000元提高为4000元。其中,新市民、青年人办理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的,每户家庭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上海市人才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可按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提取住房公积金。
值得一提的是,“新市民”是指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未获得上海市户籍或获得上海市户籍不满三年的缴存人;“青年人”是指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的缴存人。
在优化提取办理方面,通知提出,增加提取频次。自11月1日起申请办理市场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提取频次由每季度一次调整为每月一次。同时,调整提取扣款规则。提取申请人办理定期转账租赁提取业务的,在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小于当月应提取额时,支持按账户余额提取(提取完成后,账户余额不能为零元)。
“整体上看,该政策提及两大方面内容,即承租上海市市场租赁住房的,提取限额由3000元提升至4000元,同时提取频率从每季度一次调整为每月一次。”严跃进告诉记者,该政策进一步优化了住房租赁金融政策,也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租赁成本。当前,随着二手房交易逐步活跃,住房租赁市场也有进一步活跃的可能。
深圳:公积金租房提取阶段性政策续期一年,最高可100%提取
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为继续支持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阶段性政策将续期一年,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10月31日。
在租房提取阶段性政策有效期内,
缴存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深圳市无住房(包括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办理租房提取业务时,每月最高可按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100%提取住房公积金;
对于拥有二孩及以上且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在市住房主管部门完成租赁合同备案,向深圳公积金中心提交租房合同、租房发票后,可按实际月租金提取;
承租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的缴存职工,同样可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不受月应缴存额的限制。
来源 | 中国证券报、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