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最长的套路,就是大小非的减持路。自全流通以来,无数上市公司大小非把股市当提款机,各种违规减持屡禁不止,已经成为A股“心腹大患”,是影响证券市场稳定和投资者信心的重要因素。6月26日,深交所发文:对涉嫌违法违规减持行为,上报证监会予以查处。
大规模减持,A股“心腹大患” 有市场人士认为,2017年股市的风险点绝非一个两个,但上市公司重要股东的减持套现是股市最大的风险点。
多年来,大小非减持乱象一直困扰着沪深股市。大股东大幅减持的硬伤,反映的其实是沪深股市的“内伤”。不少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再注重企业经营,而指望通过不规范的减持,实现一夜暴富。这与当前亟待引导上市公司“脱虚向实”、振兴实业经济的宏观发展目标背道而驰。
为了应对花样翻新层出不穷的违规减持,打击恶意减持套现行为,管理层在制度建设上不遗余力,政策力度层层加码。
新的《证券法》修订草案拟增加对大股东减持条款的表述,包括对大股东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IPO(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或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减持的,对其持股比例、期限,卖出时间、数量、方式等方面,之前存在的一些法律漏洞或将被堵上。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面对A股最长套路,管理层连出猛招,只为保护投资者……
深交所:股东存在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不得减持股份
2017年6月26日,深交所在其网站上以问答的形式,分别就“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股东,股份减持有何限制”、“减持股份性质的认定原则”以及“对违规减持行为将采取哪些措施”等作出了规定。
股份减持主要禁止情形
深交所公布,针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股东,对其股份减持主要禁止情形包括四种:
一是上市公司或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期间,行政处罚、刑事判决做出后6个月内,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
二是董监高因涉及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处于上述期间的,不得减持股份。
三是大股东、董监高被本所公开谴责后3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
四是上市公司因重大违法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在相关行政处罚或移送公安机关决定作出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恢复上市前,其控股股东、实控人和董监高及其上述主体的一致行动人,不得减持股份。
减持股份性质认定原则
深交所表示,对于既持有受到减持新规限制的股份,又持有无减持限制股份的混合持股情况,在具体执行中,将按照如下原则来认定股东减持的股份性质:
一是在规定的减持比例范围内,视为优先减持受到减持规定限制的股份。例如,大股东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所减持的股份均视为受到减持限制规定的股份。
二是在规定的减持比例范围外,视为优先减持不受到减持规定限制的股份。例如,大股东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数量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超出部分视为减持不受减持规定限制的股份。
三是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视为优先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进行减持。即股东同时持有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情形,在计算相应减持比例时,其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将优先计入减持份额。
股东清仓减持,股价腰斩
2016年以来,上市公司股东清仓式减持开始增多,股价面临大跌风险。上市公司股东大规模减持对于股市的杀伤力,在2016年初的时候曾出现过,当时股市一度因重要股东减持而暴跌。
以万里石为例,公司首发股票刚获解禁,股东就迫不及待地清仓套现。近日万里石发布公告称股东上海祥禾自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5月2日期间,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425万股,减持比例7.13%,减持完成后,已不再持有公司的股票,按其25.02元/股的减持均价看,估算其通过减持约套现3.57亿元。就在大股东们着手推进清仓式减持计划的过程中,万里石的股票也在一路阴跌的通道中,至昨日其除权后的股价已跌至19.28元/股,股价被腰斩。
历史监管政策详解
2015年:暂停股东及董监高减持
2015年6月A股市场遭遇极端行情,证监会发布《18号文》,暂停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通过二级市场减持股份,有效缓解了集中抛售压力。
2016年1月:披露减持计划、严控减持比例
2016年1月,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要求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同时要求大股东在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减持新规对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进行了规定,有利于形成稳定的市场预期,化解恐慌情绪;从股价表现来看,对市场的冲击力减少。同时,也延长了减持的时间。
2016年10月:约谈险资买而不举
买而不举只为套利。4.95%通常被认为是机构进可攻退可守且利益最大化的界线。一旦达到5%的举牌线,买入或卖出都要公告,且有锁定期,不利于操盘。而未及举牌线,更方便采取增减持行动,可以随时卖出股份而无锁定期限,况且是自有资金,不会形成短线交易。
伴随着上市公司2016年三季报的收官,部分险资的举动浮出水面,而今年在资本市场上掀起风云的恒大人寿,在三季报中更是与多家上市公司有“染”,梅雁吉祥、金洲管道、国民技术、栋梁新材就在其中,恒大人寿持股比例4.95%左右,实现买而不举;逼近但未超过举牌红线,手法熟稔。
股权分散的梅雁吉祥11月2日发布公告称,此前持有公司4.95%股份、位列第一大股东的恒大人寿,已将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减持,一个月净赚2个亿。恒大人寿围绕梅雁吉祥的短炒完美收工,落袋为安。
市场上笑言“炒股只服许家印”,巧妙利用交易所的举牌制度和信披制度的规则空间来套利,被恒大人寿发挥得淋漓尽致,而且玩的还是短线。
针对恒大人寿股票投资中的“快进快出”行为,保监会约谈了恒大人寿主要负责人,明确表态不支持保险资金短期大量频繁炒作股票,指出恒大人寿应深刻反省短期炒作股票对保险行业及保险资金运用带来的负面影响,要求恒大人寿应秉承价值投资、长期投资和稳健投资原则,牢牢把握保险资金运用服务主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国家战略的方向,加强资产负债匹配管理,做好保险资金运用整体规划,稳健审慎开展投资运作,防范投资风险。
2016年11月:严控借高送转找接盘侠
高送转预案会刺激股价上涨,而高管“捆绑”发布了高管减持计划,搭便车高位套现。管理层开始着手,严控大股东借高送转找接盘侠。
2016年11月18日公布高送转预案拟每10股转增10股派0.5元的天龙集团,在11月12日公布了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公告,拟在未来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2860万股,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9.84%。该公司高送转方案一经公布,18、19日连续2日涨停。不过,在大股东套现的的利空打压下,该股22-25日已经四天阴跌,几乎要沫平此前的涨幅。
一些上市公司推出超高比例送转股方案,刺激散户进场接盘。此类超高比例送转是陷阱、诱饵,它具有极强的欺骗性和诱惑性。最初,大比例转增股本的做法,主要适用于高成长小股本公司扩张需要。现在的大比例转增则已变成解救高位被套机构及定向增发买方的重要工具。
11月25日,深交所修改高送转方案公告格式,要求披露高送转时必须披露业绩预告,原则上不支持亏损或业绩大幅下滑公司高送转,公司有责任向重要股东问询减持计划。旨出规避高送转方案难以匹配成长性、内幕交易以及配合股东减持等,“高送转减持”的套路越来越难以为继。
2017年3月:违规减持遭交易所谴责
2017年3月31日,山东金泰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盈泽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在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下,近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票,且减持股份总数超过了公司股份总数1%,造成违规。
盈泽投资在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下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票及减持股份总数超过了公司股份总数1%的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1月9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八条“上市公司大股东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及第九条“上市公司大股东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的规定。
3月30日,冠豪高新一自然人股东违规减持也遭到上交所谴责。增持承诺尚未完成,股东已迫不及待减持套现。上交所调查发现,冠豪高新股东林广茂于2016年9月5日至10月14日通过上交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717.31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4%,减持后其持股比例由7.14%降至4.99%。
2017年3月:实控人一股不留,遭证监会下重手
公司在推出高送转计划后减持是A股市场中的惯用手法,在A股市场中屡见不鲜。不过这次,元力股份的大股东上演了一出闹剧,其在宣布拟清仓式减持后,过了两个小时又发布了更正公告,宣布减持事项撤回。
3月29日16时8分,元力股份披露《高比例送转方案公告》,公布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之一王延安的清仓减持计划。公告称,控股股东王延安有意在未来6个月内通过协议转让、大宗交易方式减持4466万股(如减持前实施送转股,则按送转股比例调整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32.84%。4466万股是目前王延安所持有的全部股份,减持之后这位控股股东将一股不留,并可能产生公司控制权变更的风险。
按照元力股份3月29日收盘价59.21元/股计算,如果王延安此次全部减持4466万股,将可套现价值26.44亿元。但4小时后,当晚19时54分,元力股份披露更正公告,称因收到新的《承诺函》,需要对相关股东减持计划进行更正,王延安承诺在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以来元力股份实控人卢氏夫妇减持不断,已合共套现6.29亿元。本次随高送转就减持,且一股不留,元力股份实控人,绝对是顶风作案,跟证监会对着干啊!果然,公告后不久,元力股份紧急发布更正公告,实控人取消清仓减持意向!
公司“秒删”原公告有何内情?评论人士表示,公告背后的闹剧,应该是管理层出手了,也确实,这减持的闹剧,吃相太难看了!几十亿的大甩卖,还憋了个10转20作掩护,赤裸裸割韭菜,毫无底线。
2017年4月:警示、干预措施
4月17日,冀东水泥、嘉寓股份、渤海股份、河北宣工、京汉股份、唐山港等14只雄安概念股发布公告称已完成停牌自查复牌交易。这批公司停牌复查的结果,可以说基本没有“好消息”。大部分公司都是如创业环保一样表态,目前在雄安新区没有业务和资产,对公司无重大影响;同时,还有公司放出了减持猛招。
回顾自4月5日雄安新区概念股启动以来的股价走势不难发现,上述多家个股累计涨幅超过77%。其中,冀东水泥、京汉股份、渤海股份连续6个涨停,冀东装备也有5个涨停。
在交易行为监管方面,重点监管涨停板频繁大量申报买入、卖出持股后再次以涨停价大量申报买入等严重助推炒作的异常交易行为,及时采取警示和干预措施。目前,上证所已对130余个账户进行书面警示,并对13个投资者采取了盘中暂停交易措施。对存在严重异常交易行为的账户,交易所将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采取限制交易等更为严格的监管措施。
上证所提醒,相关题材股票交易风险正在上升,严重投机炒作的股票急涨之后通常有急跌,大起之后通常有大落。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应当强化理性交易和自我保护意识,警惕交易风险。
2017年5月:减持新规剑指大宗过桥
2016年1月,证监会曾发布《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2017年5月27日,证监会又发布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下文简称“新规”)。尽管两个规定名称仅一字之差,但“升级版”从股东身份、股票来源、减持通道等角度全面升级了监管措施。
本次的新规细则对大宗交易部分,除了规定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外,还要求大宗交易的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
从主要调整的内容来看,本次新规着重规范了大宗交易“过桥减持”。过去大股东可以通过“大宗交易”成为一般股东而逃避减持规定监管,减持新规将监管对象进一步扩展至大股东、董监高以外的特定股东,全方位严格约束上市公司股东(包括IPO前的股东及定增入股的股东)的减持行为,填补了过去的监管空白。
不过也有分析人士表示,减持新规并不是不让大小股东减持,只是通过比例限制和锁定期要求直接拉长了定增股的减持时间。如果持股比例较大,仅仅通过单一的渠道会变得很困难,可能要使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者其它工具,多管齐下才行。更有签商测算,在新规下,假设持股比例在10%以内,定增股完成减持所需时间将较原来延长半年以上。
(来源:Wind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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