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鹰股份调整非公开发行方案 三子公司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本网讯 今日晩间,宝鹰股份(002047)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7年1月6日召开,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告称,根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公司拟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发行数量、认购金额、发行对象等内容进行调整,具体如下: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合计不超过142,032,906股(含本数),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2,8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包括东方富通、古少明、李素玉、古少波、古朴、古少扬共6名特定对象,上述特定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另外,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部分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解除协议的议案》。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调整,2017年1月6日,公司与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的解除协议》。就此次恒大人寿放弃认购公司定增股票,宝鹰股份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钟志刚表示,“恒大人寿此次放弃认购公司定增股票,是双方充分友好协商一致的结果,主要还是受限于当前相关政策的调整,为了尽快推动定增事项,坦率而言,做出这个决定对双方而言都是颇为艰难的。但公司与恒大方面的战略合作关系丝毫不会因此而发生任何动摇,双方在各个业务领域的合作只会更加紧密,双方在资本市场的合作也肯定不会止步于此。”

另外,宝鹰股份还于同日公告称,公司下属子公司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鹰建设”)、深圳市中建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南方”)、深圳高文安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文安设计”)分别于近日收到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具体如下:宝鹰建设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644203767;发证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有效期为:三年。中建南方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644200603;发证时间为:2016年11月15日,有效期为:三年。高文安设计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644201453;发证时间为:2016年11月21日;有效期为:三年。

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认定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当年起三年内,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各下属子公司将按法定程序到主管税务机关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就此次宝鹰股份下属三家子公司同时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宝鹰股份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钟志刚兴奋地表示,“岁末年初,宝鹰三家下属子公司同时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感谢党和国家的政策,感谢深圳市政府的大力支持,这是宝鹰人的运气,也是宝鹰投资者的福气,根据我国税法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被认定合格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当年起三年内,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鉴于目前宝鹰三家下属子公司的业绩体量,这个税收优惠将对公司今年和未来若干年的业绩产生非常积极的影响。”(庄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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