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最大的城市燃气管网企业长春燃气业绩连续三年下滑,2015年惊现大幅亏损,年报显示,当年巨亏3.27亿元,净利润同比大降1731.06%。此后,定增、专项资金、政府补助等财务手段成为了长春燃气的“补血”之道。
5月12日,吉林省国资委原则同意长春燃气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案。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15亿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长春市城区燃气配套及改造工程项目和偿还金融机构借款。《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其定增的资金中80%用于偿还借款。
5月23日,《中国经营报》记者联系长春燃气证券事务工作人员时,其表示公司董秘等相关人员正在北京密集筹备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务,不便回应。
多次引监管部门“重视”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25亿股,发行价格确定为6.67元/股,发行对象为长港燃气、吉能集团共两名特定投资者。
记者注意到,长港燃气正是长春燃气的第一大股东,其持有长春燃气52.57%股份。而长港燃气则是2005年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长春国资委占股52%,港华燃气[-0.63%]占股42%。而合资公司的主要任务正是投资、控股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这种向内部大股东募资的方式,可能是长春燃气想把债务转为股权的一种方式。”一位长期关注长春燃气的投资者告诉记者。
长春燃气此前公开资料显示,此次非公开发行募集的共15亿元资金中,3亿元拟用于长春市城区燃气配套及改造工程项目,而其余12亿元将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
据长春燃气宣传部门一位工作人员介绍,长春燃气作为“气化吉林”战略的主力企业之一,近几年持续开展了大规模建设投资项目,如长春市天然气置换人工煤气综合利用项目、对长春市燃气老旧管网进行全面改造、建设完成了中石油“长-长-吉”联络线工程等,通过银行贷款和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利息支出较大,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上市公司业绩持续增长。
公告称,本次发行将提升公司管网输气能力和供气规模,也有利于有效解决上市公司发展资金需求、降低偿债风险和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长春燃气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须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不过要通过这一系列审核难度可能并不小。
记者留意到,近几年公司曾先后收到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责令改正决定书》1 份、《监管关注函》1 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1 份。对长春燃气的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内控制度建设、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等提出质疑和整改意见。
焦化产业停产致亏
此次长春燃气非公开发行募资15亿元还有一个现实背景:长春燃气去年业绩出现巨额亏损。
4月15日,长春燃气发布的年报显示,公司2015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5.14亿元,同比下降7.81%,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7亿元,同比下降1731.06%。
值得关注的是,长春燃气营收利润已连续数年下滑。长春燃气2013~2015年的营收分别为17.49亿元、16.42亿元、15.14亿元,分别同比下滑6.14%和7.81%;净利润分别为0.38亿元、0.24亿元、-3.27亿元,分别同比下滑36.35%和1731.06%。
公司方面表示,公司焦化产业停产并退出公司经营,其资产减值对当期利润将产生重大影响,进而导致公司巨亏。
上述长春燃气工作人员称,焦化业务投运已近三十年,工艺设备、设施老旧,又地处市区内,周边已形成商住区,环保压力严峻。而受宏观经济影响,焦化行业产能过剩,已陷入全行业亏损状态,公司焦化业务已连续三年出现巨额亏损。
“此外,由于气源少,环保压力也不大,整个东北地区能源消费仍以石油和煤炭为主,而东北地区的天然气零售价格传导也较慢,容易造成亏损。”卓创资讯分析师刘广彬称,去年吉林省的燃气消费规模30亿立方米左右,而同期北京一个市的消费规模就达100多亿/立方米。
业绩压力下,长春燃气通过定增、补贴等多种方式“补血”。
2015年7月8日,长春燃气曾公告以不低于11.06元/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36亿股,募资不超过15亿元,用于补充公司资金和建设燃气配套项目。
负责审计长春燃气资金使用情况的北京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告诉记者,截至2015年9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62亿元,募资账户余额截至7月20日时已为零,需再次募资。
此前,长春燃气还多次收到地方政府的补助。如去年底迄今,长春燃气分别于2015年10月8日、11月30日、12月18日和今年2月份收到了来自长春市财政局2000万元、5000万元、1300万元、1001万元的专项资金和补贴。
但在化解过剩产能、调整产业结构的背景下,长春地区天然气新增工业用户拓展难度加大,存量用户天然气需求下降;能源消费总需求依然不容乐观,而市场竞争则要趋向激烈。“长春燃气主要业务集中在长春市及周边地区,是一个区域性的燃气企业,体量规模等不具优势,未来面临的竞争压力会更大。”刘广彬表示。
吉林省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尹某信访事项督查情况
二、核查情况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信访人尹某一家,2001年从外省迁入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新乡东岗村,属于长春市“自理口粮户”。按长春市绿园区长绿发〔2002〕2号文件规定,不享受村里的土地承包权,东岗村也没有和她家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其所耕种的土地系其亲属承包。
与长春市开展粮食产销合作
同时,青岛市粮油行业协会和长春市大米协会也签署《粮食购销合作协议》。双方将充分利用各自市场、物流和资源优势[-0.64%],加强粮食购销合作和经营。长春市大米协会每年向青岛市粮油行业协会供应不少于5万吨水稻及其制品,协助青岛在长春地区发展订单农业、建立粮食生产基地,并在粮食收储、运输等方面展开深度合作。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张某信访事项督查情况
一、基本情况张某,男,住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同心街道兴隆村。2015年4月,张某走访反映,村委会倒卖10多公顷耕地给鹏和房地产公司搞小产权房开发。 二、核查情况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长春市消协集中约谈31家汽车销售服务企业
针对当前汽车消费投诉举报量增加的现状,长春市消费者协会近日集体约谈长春31家汽车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长春市消协钟萍秘书长提出四点整改意见:一是完善信用机制,切实履行经营者的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