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威股份:深圳五洲龙骗补罚款前股东承担 公司无不利影响

京威股份9日晚间公告,公司参股 48%股权的深圳市五洲龙虚假申报新能源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被罚款部分由其老股东承担,上述事件不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在9月8日财政部网站公布的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专项检查通报中,公司参股 48%股权的深圳市五洲龙申报 2015 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新能源车中有 154 辆车,截至 2015 年底未完工,但提前办理了机动车行驶证,多申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5574 万元。五洲龙被按问题金额处 50%罚款,并将问题车型从推荐目录中剔除,重新申报 2015 年补贴,从 2016 年起取消中央财政补贴资格至整改验收后方予恢复。

京威股份收购股权事项于 2015 年 12 月 17 日完成交割,公司自 2016 年开始对其实行权益法财务核算。

公司向深圳五洲龙进行了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五洲龙尚未收到《通报》中所指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5574 万元,未在其 2015 年度财务报告中确认此项收入,并已配合深圳市有关部门撤销了所涉及的 154 辆车的机动车行驶证。根据《通报》所列,深圳五洲龙公司预计将会被罚款 2787 万元,该部分罚款其老股东“广东富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承诺全部承担。

此外,深圳五洲龙所属两家子公司重庆五洲龙和沈阳五洲龙不涉及此次事件。

两家子公司分别拥有独立生产资质,独立运营,亦不受此事件影响。

据此,上述事件不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督促深圳五洲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整改,不断促使其规范经营。公司股票9 月 12 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