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斯特:股东计划减持股份 谨防短线波动

  [机构解读]

  【看空】此次公告解读为利空。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19日收到公司股东临安同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关于拟减持福斯特股份的通知》。同德实业持有福斯特非限售流通股2,621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6.52%。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00万股的福斯特股份。

  同德实业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对二级市场其他投资者持股信心或构成一定负面情绪影响,需注意短线股价波动。(盛世创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