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保监会网站今日消息,中国人寿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菏泽市中心支公司编制虚假农险承保、理赔档案材料,中国保监会山东保监局对国寿财险菏泽中支罚款40万元;对时任国寿财险菏泽中支总经理陈成根警告并罚款8万元,对时任国寿财险菏泽中支郓城支公司经理吴宪宾警告并罚款6万元,对时任国寿财险菏泽中支农险部经理张昊禹警告并罚款4万元。
处罚依据为:《农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629号)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
山东保监局2016年行政处罚事项(十三) | |||||||
处罚决定文号 | 当事人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时间 | 处罚的内容 | 认定依据 | 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据 | 违法违规行为 | 备注 |
鲁保监罚〔2016〕35号 |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菏泽市中心支公司、陈成根、吴宪宾、张昊禹 | 2016-11-21 | 对国寿财险菏泽中支罚款40万元;对陈成根警告并罚款8万元,对吴宪宾警告并罚款6万元,对张昊禹警告并罚款4万元 | 《农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629号)第二十七条 | 《农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629号)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 | 编制虚假农险承保、理赔档案材料 | 陈成根,时任国寿财险菏泽中支总经理吴宪宾,时任国寿财险菏泽中支郓城支公司经理张昊禹,时任国寿财险菏泽中支农险部经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