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日晚间,盈方微(000670)就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司法拍卖事项,进一步披露了被拍卖股份的详情和相关股东承诺,以及潜在接盘方将面临的风险。
目前,盈方微控股股东盈方微电子与华融证券、东方证券的股权质押回购纠纷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拟将盈方微电子所持1.06亿股,于2018年3月14日至15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
截至公告日,盈方微电子持有公司25.92%股份,此次拟被司法拍卖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01%,约占大股东所持股份的一半,系限售流通股,由盈方微电子通过参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以定向转增方式取得。
当初股改时,盈方微电子、陈志成曾承诺,盈方微2014年、2015年经审计的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5000万元和1.25亿元。
但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盈方微2015年度财报出具了无法发表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湖北证监局《关注函》的要求,盈方微需另聘会计师事务,进行专项核查。
盈方微表示该承诺已履行完毕。但年报显示,2014年、2015年公司净利润分别为519万元、2101万元。
最新业绩预告显示,盈方微预计2017年净利润亏损2.6亿元,主要因租赁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幅度较大、预计减值金额较大、汇兑损失等原因所致。
盈方微电子、陈志成曾承诺所持股份锁定3年,且股权分置改革完后4年内,盈方微电子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低于15元/股,目前该承诺仍在有效期内。这项承诺或将对司法拍卖的构成潜在风险。
根据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规定,当相关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作出最低减持价格承诺的,在提交解除限售申请前五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至少有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
此次拟被拍卖的股份为限售流通股,原定可上市流通时间为去年7月15日。3月1日,盈方微午后触及涨停,收盘上涨9.77%报5.62元,并不符合申请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条件。盈方微表示,最终能否解除限售需以监管部门意见为准。
此次拍卖的股份受让方除了要继续履行原股东承诺,所受让股份还面临重大司法风险。
一方面,盈方微正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如果触及欺诈发行或重大披露违规,公司股票将会被暂停上市;另一方面,盈方微实控人陈志成因涉嫌票据诈骗罪,已被甘肃省公安厅执行逮捕,该事件仍在调查过程中。盈方微电子所持全部公司股份也因上述事项被公安机关予以轮候冻结。
另外,盈方微电子所持全部公司股份因股权质押回购纠纷及其他合同纠纷多次被相关法院轮候冻结。参与质押交易的质权人包括信达证券、东方证券、华融证券、华侨基金及无锡新晶达,其中在信达证券质押股票数量最多,合计8740.5万股,质押截至日期到去年12月4日;涉及相关诉讼达到15起,有两起纠纷案件已经判决,尚待执行。
盈方微表示,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正常,由代行董事长方旭升继续主持公司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