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燃股份: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候选人的情况

   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非职工代表监事刘飞龙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飞龙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为了保证公司监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经公司股东佛山市气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议案》,同意陈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刘飞龙先生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将低于法定的最低人数 3 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刘飞龙先生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补选产生新任监事前继续履行职责。

   二、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况;选举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3 月 15 日附件

   陈刚:男,197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佛山电建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佛山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外派财务总监,历任佛山市公用事业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主管及佛山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佛山火炬创新创业园有限公司、佛山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外派财务总监。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陈刚先生不属于失信执行人。截至本公告日,陈刚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陈刚先生就职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佛山市公用事业控股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佛山综合能源有限公司,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核查,陈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监事佛山市综合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