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自科技: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及新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90 证券简称:华自科技 公告编号:2018-115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及新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袁宏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袁宏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相关规定,上述辞职申请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袁宏女士目前工作交接已经完成,其离职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影响。

   袁宏女士在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责,在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袁宏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召开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决定聘任卢志娟女士担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卢志娟女士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根据相关规定,卢志娟女士已向公司董事会作出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尽快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卢志娟女士的简历及联系方式如下:

   卢志娟女士,198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职 称,2017 年加入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职于财务部。

   截至目前,卢志娟女士未在其他单位或公司兼职;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 系 人:卢志娟

   联系电话:0731-88238888

   传 真:0731-88907777

   电子邮箱:lzj@cshnac.com

   联系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麓松路 609 号

   特此公告。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3 日

华自科技证券事务深交所创业板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