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名方正证券投资者索赔获得一审胜诉判决

  1月21日,我们收到了法院送达的38位投资者起诉方正证券和方正集团虚假陈述案的判决书,法院判决投资者胜诉,赔付比例为30%。21日,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许峰律师透漏,在开庭结束一个月后,法院对投资者索赔方正证券的系列案件开始作出判决,方正集团被判决与方正证券共同对投资者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此前方正证券于2017年5月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未依法披露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的关联关系,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方正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同时,该决定书对方正集团、利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西藏昭融投资有限公司等亦作出了处罚。上述行政处罚作出后,部分买入方正证券股票的投资者以证监会行政处罚作为核心证据,向法院提起索赔。方正证券在2018年半年半年报中称,投资者起诉方正证券及方正集团等被告的案件共计457件,合计要求赔偿总金额为23,063.07万元。

  许峰律师介绍,系列案件于2018年12月4日和12月5日进行了首次庭审,彼时开庭涉及两百多个案件,法院近期开始陆续作出判决。“在案件数量如此大的情况下,法院开庭结束后一个月多内就作出判决,虽然判决比例不是特别高,但从判决速度上还是称赞的。”

  此外许峰律师也提示,后续还会有大量判决陆续下达,同时还会有部分没有开庭的案件继续进入庭审程序。根据目前法院的判决情况,在2015年7月15日之前任何时间买入方正证券股票,并在2015年7月15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仍可继续发起索赔,方正证券和方正集团内方面目前没有主动赔付方案,投资者只有起诉后方有获赔机会。

方正证券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