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大控大额资金被关联方占用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关联方被公开谴责

  据上交所7月26日披露,*ST大控(600747)及关联方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方面,公司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多起违规事项,决定对该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代威,时任董事长、董事梁军,时任董事长、总裁肖贤辉,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华韡,时任总裁、董事、董事会秘书刘俊余,时任总裁、董事高宁,时任财务总监、董事徐振东,时任财务总监周成林,以及关联方天津大通业有限公司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代威十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兰书先,时任独立董事陈树文,时任独立董事臧立,时任董事窦圣军予以通报批评。

  大额资金被关联方占用

  *ST大控与天津大通业有限公司(简称天津大通)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福美贵金属贸易有限公司(简称福美贵金属)与天津大通于2016年5月签订《电解铜买卖合同》,合同金额为30亿元,合同期限为1年。截至2016年6月30日,福美贵金属向天津大通预付了总额为17.46亿元的货款。对于上述电解铜买卖合同,双方并未切实开展合同项下的真实贸易活动,合同签订至今未发生任何实际交易。截至目前,上述17.46亿元的预付账款未实际归还上市公司,已形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公司在2017年年报中披露,2018年4月23日天津大通向公司归还5亿元预付的贸易货款。天津大通通过第三方将5亿元资金偿付公司后,2018年4月27日资金又返回至资金流出方,预付账款并没有实际偿还上市公司,因此公司2017年年报中披露的天津大通向公司归还的5亿元预付账款存在不真实的情况。

天津*ST大控大通预付贵金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