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华通昨晚公告称,1月4日收到控股股东华通控股《关于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华通控股自原承诺到期后一年内(至2017年1月9日)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份。
公告表示,公司控股股东此前承诺自2015年7月10日起6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为维护二级市场的稳定,应中小股东的诉求,控股股东浙江华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上述承诺到期后一年内(至2017年1月9日)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份。
2016-01-05 15:36:00
世纪华通昨晚公告称,1月4日收到控股股东华通控股《关于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华通控股自原承诺到期后一年内(至2017年1月9日)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份。
公告表示,公司控股股东此前承诺自2015年7月10日起6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为维护二级市场的稳定,应中小股东的诉求,控股股东浙江华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上述承诺到期后一年内(至2017年1月9日)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