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监管层立案调查的匹凸匹(600696)(曾用名多伦股份,600696.SH)宣告结案,3月17日晚,匹凸匹发布公告,“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司于2016年3月16日上海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16】2号。目前,上海证监局已对本案调查完毕、审理终结。”
公告显示,荆门汉通置业有限公司(下称荆门汉通)为多伦股份控股子公司,多伦股份持有其70%的股权,另一股东成都万泰置业有限公司(下称成都万泰)持有其30% 的股权。2013年到2014年,多伦股份未按规定披露荆门汉通的多项重大事,包括“未及时披露荆门汉通于2013年3月2日签署《担保函》发生对外担保3500万元的事项”、“未及时披露荆门汉通于2013年12月31日签署《担保函》发生对外担保2000万元的事项”、“未及时披露荆门汉通于2014年1月6日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发生对外担保3216万元的事项”、“未及时披露荆门汉通于2014年10月14日接到《应诉通知书》合计被诉承担担保责任5500万元的事项”、“未及时披露荆门汉通于2014年10月28日获知其因股东公章被私刻导致发生对外担保42104万元事项”,以及“多伦股份在2013年年报中未按规定披露前述荆门汉通对自然人方红星两笔债务的担保事项,合计金额5500万元”。
最终,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多伦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时任多伦股份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鲜言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时任多伦股份董事、财务总监恽燕桦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向从键、曾宏翔、张红山、金卓、史洁等董事、独立董事或监事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对时任多伦股份监事陈国强给予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