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威股份5月3日发布午间公告称,公司2015年收到了扬州市江都区国土资源局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申请,公司已免于处罚。
公告显示,扬州市江都区国土资源局因公司未取得合法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使用仙女镇陈庄村土地,于2015年3月6日下达扬江国土[2015]罚字第2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公司退还84779平方米土地,并处以每平方米土地20元罚款,罚款总额为169.558万元;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的院墙等建筑物。
对此,公司表示,上述84779平方米土地系当地政府为支持公司产业发展预留的工业用地,但由于用地计划、用地程序等方面的原因,公司未能及时通过法定程序取得该宗土地的使用权。经与相关部门沟通,公司在上述土地上搭建了临时设施,用于公司员工临时停车,但并没有开工建设厂房。
收到处罚决定书后,公司针对该事项,根据政府相关会议精神,申请免予处罚,并已于2015年11月获得批准。现阶段该宗土地的利用总体规划已调整到位,正在办理征收土地相关手续。公司将尽快依法通过出让方式取得该宗土地的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