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光电控股股东违规减持66万股

  水晶光电(002273)5月25日晚间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星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星集团”)在公司未公告减持计划预披露的情况下,于2016年3月2日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票65.90万股,造成违规。

  公告指出,公司控股股东星星集团截至 2016年5月25日,持有公司股份1.41亿股股,持股比例为21.60%。公司于2016年3月2日收到星星集团的减持股份通知,并于2016年3月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控股股东星星集团因资金急需,于2016年3月2日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465.9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7%。

  以上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票65.90万股的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第八条“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的规定,造成违规。

  公司表示,星星集团一直以来严格遵循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本次由于资金急需,加上相关人员对新政策的熟悉及把握不够,导致出现违规行为。星星集团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事件影响的严重性,并就本次违规减持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为了弥补过错,减少对上市公司及投资者的影响,星星集团已经按违规减持金额的1%即22万元人民币上缴到公司作为收益。同时承诺自本公告披露日起未来12个月内不再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鉴于本次违规行为对星星集团及上市公司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控股股东已对该事件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通报批评及现金罚款的处罚;星星集团做出全面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