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天化再惹众怒 虚假陈述索赔仅剩三个多月

  由于大股东泸天华集团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未兑现,泸天化(000912)本月内已经两度被深交所问询。有投资者向大众维权易提出,公司不履行承诺,要向公司索赔,律师认为此举可行,但可能会有难点。律师同时提醒投资者,泸天化还有其他可索赔的事项,且索赔成功的可能性更大,但诉讼时效只剩下三个月了。

  承诺未兑现两度被问询

  由于其控股股东泸天化集团迟迟未兑现相关承诺,泸天化在本月已经两度被深交所追问。

  2015年6月,泸天化将持有的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天华股份”)60.48%股权出售给泸天化集团。交易完成后,泸天化、天华股份均有尿素的生产和销售,两者存在同业竞争。那时,针对泸天化与天华股份存在的同业竞争泸天化集团承诺,在交易完成后一年内彻底解决两者之间存在的同业竞争

  而到了今年5月7日,泸天化披露,公司控股股东泸天化集团无法在原承诺期内解决同业竞争问题,泸天化集团将继续履行原承诺。此事很快受到监管层关注,5月11日,深交所泸天化发出关注函 .

  之后,泸天化提出解决措施:泸天化集团拟将天华股份化肥装置转让给正在实施“一带一路”的国家或利用当地天然气资源合作建厂,天华股份将不再从事尿素生产与销售业务;或者将业务转移到海外,不与泸天化形成同业竞争。同时,借助政府帮助,泸天化集团推动将天华股份股权或化肥装置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并指出,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继续履行同业竞争解决措施及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尚待泸天化5月20日股东大会审议。

  不过这个解决方案,并未获得股东大会通过。在股东大会上,反对票有219.62万股,占到会及网络有效表决股权数的96.76%。泸天化再次引起深交所关注。深交所在5月24日发出的问询函中提到,公司解决同业竞争之议案未获股东大会通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的要求,承诺变更方案未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承诺到期的,应视同承诺超期未履行。请函询公司控股股东泸天化集团,要求其详细说明对解决和泸天化同业竞争问题的具体措施和后续时间安排,并要求公司在5月26日回复。截至发稿前,记者未发现泸天化关于此事的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