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万平
京基集团与康达尔(000048)大股东的股权之争已经持续数月。与此同时,双方在公司董事会上就公司治理等方面相互斗争,引来了交易所的关注。
6月14日晚间,康达尔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股东京基集团发来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通知,要求在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三项临时提案。一是终止履行与中国建筑(601668)签署的施工合同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追责;二是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三是修改董事长工作细则。
关于第一项议案,京基集团表示,2016年4月24日,康达尔未经股东大会决议程序,未经招投标程序,擅自与中建一局签署金额合计高达239亿元的“康达尔山海上园项目”和“康达尔沙井工业园城市更新项目”,且上述项目建设成本均远远超过市场正常水平,工程造价明显虚高。此外上述项目将按照康达尔控股股东华超投资旗下的控股子公司中外建公司提供的施工图来施工,涉嫌利益输送和违规关联交易。同时上述尚未完成设计、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不具备开工以及确定工程造价条件。
为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京基集团提议要求公司终止履行上述《施工合同》,并对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施工合同》的公司董事长罗爱华以及其他违反忠实、勤勉义务的董事、监事予以追责,责令相关责任人赔偿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
而对此康达尔方面则予以了否认。康达尔表示,关于“康达尔山海上园项目”公司此前已经按照关联交易程序,审议通过了与中外建公司签订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的议案,并予以了公告。而“康达尔沙井工业园城市更新项目”的前期专项规划设计工作是由深圳市建筑设计总院承担,公司与中外建公司尚未签署相关设计合同。因此,公司与中外建公司的关联交易均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依法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关于第二和第三项议案,京基集团则直接指出公司规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长工作细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与此同时,深交所也于14日表示,由于接到投资者投诉反映公司上述规定违法违规,要求康达尔就上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在6月17日前予以回复。
虽然京基集团指出上述议案违法违规,但是康达尔还是以上述三项临时提案不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为由否决了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