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欣泰电气造假事件”发酵引发的后续风波,令兴业证券(601377.SH)陷入多重危机。
6月20日,兴业证券回复上交所问询函称,欣泰电气因虚假陈述行为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公司作为保荐机构涉嫌未按规定履行法定职责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保荐项目也遭暂停。
在业内人士看来,因保荐业务暂停及后续处罚,对兴业证券业绩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更严峻的考验在于,兴业证券在商誉方面或面临更大的损失。
作为上市券商,兴业证券的业绩风险预警首先反映在股价的变动上。自6月13日以来,其股价便呈现下行态势,6月14日达到最低点,股价为7.02元/股。截至6月23日,兴业证券收盘价为7.22元/股,在上市券商中排名倒数第二,不到第一创业(002797.SZ)股价的二成。
保荐项目受牵连
保荐业务的暂停就像一枚丢入湖水中的石子,击中的是兴业证券,但由此产生的涟漪却波及众多保荐项目。
6月12日,兴业证券公告表示,证监会暂不受理公司作为保荐机构的推荐,暂不受理相关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的推荐,暂不受理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文件。这就意味着,上述众多项目的审核进程也随即暂停。
根据证监会公布的最新统计,截至6月16日,由兴业证券保荐的并购重组、定向发行、再融资、公司债、IPO等各类项目不少于50个。
其中,数量最多的是IPO和再融资项目,超过40个,有6个项目处于“已过会”状态,其他项目均处在不同的审核阶段。
对于企业而言,此时面临的将是一个两难的选择,继续等待或更换保荐机构。一家总部位于深圳的综合型证券公司的投行部人士对记者表示,有的保荐项目持续的时间较长,期间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人力成本,一旦出现问题,将会受到一定的影响。此外,如果保荐机构在业务方面有“污点”,对于该公司保荐的上市企业在监管审核时,其审核尺度可能也会更严。
就在兴业证券两名保荐人因欣泰电气事件被深交所谴责之后,由其作为保荐机构的吉林科龙建筑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未通过。在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中,四次提到让保荐代表人进一步说明情况或发表核查意见。
为了确保IPO顺利进行,个别企业已决定更换保荐机构。
6月15日,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和独立财务顾问兴业证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鉴于以上原因,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顺利进行,公司拟于近日重新聘请保荐机构及独立财务顾问以继续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
兴业证券承揽已经进入辅导期的IPO项目则成为其他券商挖角的重点。据Wind统计,截至6月22日,兴业证券有35家企业进入辅导期,其中上海、江苏、浙江三地的辅导项目最多。
先行赔付在研究
兴业证券被调查引发的另一个焦点是对于欣泰电气投资者的先行赔付方案。其在公告中也表示,正积极与监管机构及相关部门协商拟订投资者先行赔付方案,目前方案尚在研究中。
对于券商保荐项目出现问题后的先行赔付,平安证券已开了先河。彼时,该行为被认为是机构自发之举。而在今年年初,保荐机构先行赔付已经被看作是一项制度,提上日程,只是目前尚未落地。
今年年初,证监会曾表示,2015年11月重启新股发行时,对保荐机构自行承诺先行赔付作了安排,目的在于有效落实中介机构责任,遏制欺诈发行行为,强化对投资者的保护。
据悉,先行赔付机制或包括如何赔付、赔付的计算公式以及保荐机构需要遵循什么原则或规范进行赔付等问题。
证监会表示,这一制度安排,有“万福生科”等案例行之有效的实践经验可以借鉴,是基于我国市场目前的法治和诚信环境,有效落实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有益探索。
在万福生科造假案中,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出资3亿元设立“万福生科虚假陈述事件投资者利益补偿专项基金”,用于先行赔偿在万福生科案中受害的投资者。
有分析指出,此次兴业证券的赔付方案是IPO新规后的第一例,或成为一个范本。
兴业证券相关负责人此前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本着保护投资者利益至上的原则,将依法合规履行投资者赔偿责任。
业绩和商誉受损
由于业务暂停及可能面临的处罚,对于兴业证券业绩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信达证券研究中心副总经理刘景德表示,投行业务是券商业务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不同券商其业务利润份额占比有所不同,一般在五分之一到三分之一,甚至更多。
根据兴业证券2015年年报显示,投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约11.3亿元,增幅为104.62%。
对比其2013年和2014年的数据可见,2015年兴业证券投行业务在承销金额、手续费净收入、员工人数等方面均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2016年一季度,兴业证券投行业务继续保持增长态势,实现投行手续费净收入3.76亿元,同比增长66.2%。2016年一季度完成股权融资54.00亿元,债券融资374.16亿元,位居行业前列,实现承销保荐净收入3.76亿元,同比增长66.15%,IPO项目储备23个,再融资项目储备14个,项目储备位居中型券商前列。
彼时的骄人成绩,此刻却成为业绩判断的负面筹码。兴业证券公告称,预计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在立案调查期间将受到影响,投资银行业务当期收入可能减少。
对于兴业证券即将面临的处罚,刘景德认为,存在很多不确定的因素。前述投行人士也表示,具体程度要参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相关规定。
记者注意到,《办法》中关于保荐机构问题的不同情形规定了多种处罚程度,而审查内容主要包括保荐机构向监管部门提交的文件、保荐工作底稿、尽职调查日志及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等。
在业内人士看来,与业绩和处罚相比,从商誉角度而言,对其未来业务开展的影响或更加深远。
前述投行人士指出,由于过往工作中出现的瑕疵,公司在后续业务承揽上的难度将更大,挂牌等保荐业务多少也会受到影响。
对比此前平安证券、南京证券、民生证券等出现的类似事件,记者发现,将对证券公司在证监会的年度分类结果中的评级水平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该结果主要体现的是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的整体状况。据证监会数据显示,平安证券2012年的评级结果为A,2013年因卷入“万福生科造假事件”,当年的结果为C,下降了6级。至2015年,其评级结果仍未B,与2012年的水平仍有一定差距。在2013年同样出现保荐问题的南京证券和民生证券,当年的评级也均有所下降,幅度均为5级。
另据了解,上述评价共五大类11个级别。证监会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结果对不同类别的证券公司在行政许可、监管资源分配、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频率等方面实施区别对待的监管政策。
《中国经营报》记者曾多次联系兴业证券采访暂停业务影响及后续进展,然而截至记者发稿,兴业证券未给出更加详细的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