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向广晟公司定增募资 东江环保强化国资控股

  广东省国资委控股东江环保基本落定。东江环保今日公布定增预案,拟向公司股东、广东国资委全资子公司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简称“广晟公司”)定增不超过1.5亿股,募资不超过20亿元,用于江西固废处置中心项目、潍坊工业固废资源化及无害化项目、沿海固废扩建工程项目等七个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产和归还银行贷款。本次定增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此次只向广晟公司定增募资,主要目的是进一步提高国资股东在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一位接近公司的人士说,“这也是引入国资股东整体计划的一个环节。”

  广晟公司是经广东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于1999年12月正式挂牌成立,注册资本100亿元,是广东省国资委监管的大型国企之一。经过十多年的改革发展,广晟公司形成了矿业电子信息、工程地产、金融投资四大产业协调发展的格局。

  今年6月15日,东江环保实际控制人张维仰与广晟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张维仰将其持有的东江环保6068.29万股股份以13.43亿元的价格协议转让给广晟公司。7月13日,张维仰将其持有的上述股份过户至广晟公司名下,并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等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相应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张维仰表示,“今后会以创始人股东及顾问的身份继续支持公司的发展。”

  广晟公司持有东江环保6.98%的股份显然还不足以控制公司。此次定增前,张维仰承诺将其持有的另6103.06万股对应之股东表决权完全按照广晟公司的指示投票,广晟公司由此成为可实际支配公司最大单一表决权的股东。

  东江环保推出的定增预案,拟向广晟公司发行不超过1.5亿股,募资不超过20亿元。发行完成后,广晟公司将持有公司2.11亿股股份,占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的20.27%;另通过指示投票取得表决权0.61亿股(张维仰所持有股份),合计可支配表决权比例最高为26.14%,控制权进一步加强。

  据定增预案,此次募资中,七个固废处理项目拟使用13亿元,补充流动资金拟使用3亿元,偿还银行贷款拟使用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