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告介绍,该调查针对公司2014年向子公司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简称“普尼公司”)借款未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问题。
哈高科9月5日晚间公告,公司董事杨登瑞、林兴、马昆、韩东平、何慧梅,监事叶正猛、王锦岐、钟赟,副总经理王钟声,原财务负责人相子强,总经理助理孙景双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简称“黑龙江证监局”)《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黑龙江证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上述人员进行立案调查。
据公告介绍,该调查针对公司2014年向子公司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简称“普尼公司”)借款未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问题。公司与普尼公司构成关联关系的原因系公司原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兼任普尼公司副董事长。
在此之前,哈高科已于今年4月7日因该事项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