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再向欣泰电气索赔约4000万元

  9月19日午间,欣泰电气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争议仲裁案仲裁的通知。根据《保荐协议》的相关约定,兴业证券向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提出了仲裁申请,要求公司赔偿相关损失。

  仲裁请求显示,兴业证券要求公司赔偿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损失3600万元;公司就其违约行为导致兴业证券签字保荐代表人的执业资格被撤销而支付补偿金360万元;赔偿兴业证券为实现仲裁请求而发生的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合理费用。

  对于赔偿原因,兴业证券表示,欣泰电气及相关负责人员故意隐瞒或编造虚假事实,故意向其提供存有虚假记载的材料,致使兴业证券及其保荐代表人据前述材料出具的保荐文件存在虚假记载,从而导致被中国证监会处罚。根据证监会所认定的违法事实,欣泰电气的行为已严重违反其在《保荐协议》中的约定和承诺,已构成严重违约

  事实上,9月18日,欣泰电气就公告称,兴业证券以公司严重违反《承销协议》的约定和承诺为由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后者赔偿逾7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