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监管层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不少上市公司因信披违规、股东占款等原因遭到行政处罚,另外,针对一些大股东及高管的违规行为,监管层同样不手软。昨日,益盛药业(002566)称其收到处罚告知书,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益胜及董秘李铁军遭到处罚。其中李铁军本人被处以1514.2万元的罚款,这一金额在对高管处罚中比较罕见。
代持股事宜遭隐瞒
去年12月,益盛药业及控股股东收到证监会的一纸调查通知书。经过近十个月的调查,9月21日,证监会向公司下发了《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内容包括:益盛药业上市前存在4名股东为556人代持股份的情形;益盛药业未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益盛药业及其部分董监高人员明知或应当知悉代持事宜;公司实控人张益胜要求董秘李铁军隐瞒代持情况。
据了解,1998年底1999年初,集安制药有限公司(益盛药业前身)增资扩股,吸收王玉胜、尚书媛、刘建明、王斌等10人为新股东,注册资本由129.4万元增加到1200万元。在此次增资过程中,王玉胜、尚书媛、刘建明、王斌4人合计为556人代持了410.75万股,后经多次转增,至2011年公司上市后第一次送股时,上述4人代持的股份总额为5662.76万股。
王玉胜、尚书媛、王斌、刘建明为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东,且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他们持有股份情况及持有股份发生较大变化为依法应当披露的事项。然而,调查发现,截至2015年11月,益盛药业未通过任何形式披露前述信息,所披露信息中关于王玉胜、尚书媛、王斌、刘建明、毕建涛、卫巍、张锦、周永平等人持股情况均为虚假记载。
董秘牵涉内幕交易被重罚
此外,李铁军还牵涉到一起内幕交易当中。资料显示,李铁军涉及的内幕交易违法事实,是在敏感期利用“马甲”账户交易益盛药业股票。李铁军利用的三个账号分别是“王玉胜”、“尚书媛”和“王斌”,对应的敏感期分别是2013年11月20日至2014年4月1日、2014年1月10日至4月9日,分别涉及益盛药业的重组和年度利润分配。
李铁军利用的三个账号恰好也出现了 “王玉胜”、“尚书媛”、“王斌”的名字。对此,益盛药业于信披中并未交代上述人士是否与李铁军借用的账户为同一人。
根据证监会的处罚意见,由于涉嫌内幕交易,李铁军将被没收违法所得504.7万元,并被处以1514.2万元的巨额罚款。同时,由于信披违规,李铁军还被证监会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此外,李铁军还被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另外,依据《证券法》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还决定:对益盛药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对张益胜等20位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罚。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向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记者表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益盛药业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上海天铭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规定,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为:在2011年3月8日至2015年12月27日期间买入益盛药业股票,并在2015年12月2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向长春中院起诉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