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消息,ST生化公告称近日收到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89位股民因ST生化披露的信息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况,要求其赔偿损失843.60万元。这已经是自2015年1月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后,ST生化对外公告的第十起民事诉讼案件。
公告显示,此次共有89位股民向ST生化提出索赔,索赔金额共计人民币8436070.1元。起诉原因是,因对上市公司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振兴生化”)信息披露的信赖,购买了该公司的股票。然而,被告披露的信息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况,导致了原告的投资损失。
ST生化董秘今日向新浪财经透露,包括此次诉讼在内,近期收到的民事起诉状皆起因于2015年的信披违规被罚事件。
公开资料显示,该信披违规事件可追溯至2006年。当时ST生化控股子公司振兴电业为大股东振兴集团的关联公司提供担保,但未履行审议和披露。2012年5月,振兴集团及关联企业未能还款,债权人将ST生化告上法庭,诉讼金额达6.86亿元。而ST生化对此并未及时披露。直至2013年5月,在深交所的监管要求下,ST生化才发布对外担保情况的自查公告。
对此,2015年1月8日,证监会对ST生化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ST生化存在未按规定披露振兴电业为振兴集团的关联公司提供担保,未按规定披露振兴电业的重大涉诉事项的违法事实。并对振兴生化(即ST生化)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ST生化董事长兼总经理史跃武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对董事原建民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对一众相关人士分别给予警告。
2015年3月20日,ST生化首次收到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2015)并民初字第236-245号应诉通知书等诉讼材料。首批10位股民要求ST生化赔偿金额总计152750元。2016年05月31日,太原中院一审判决ST生化向10位股民赔偿118万3825元。
此后,陆陆续续有股民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ST生化进行民事起诉。据统计,至今,ST生化已卷入十起民事诉讼案件,涉及赔偿金额巨大。
根据司法解释,在2006年6月20日到2013年4月23日期间曾买入ST生化,并在2013年4月23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遭受损失的股民可起诉索赔。但值得注意的是,本案的诉讼索赔时效将于2017年1月9日到期,过期没有提起诉讼索赔的股民将失去胜诉获赔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