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孙杰
昨日午间,上交所消息称,北京银行当日下午停牌,停牌原因是“重要事项未公告”。北京银行的这番举动,分析普遍认为,所谓的重要事项很可能是公司股票被新华联举牌。因为就在当天上午,新华联控股通过其官方微信发布称,公司正式举牌北京银行,使用资金近64亿元。
昨晚北京银行发公告确认,昨天新华联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北京银行 A 股股份1446.4万股,占总股份的 0.10%。至此新华联持有北京银行总股份的比例达到 5.03%,直逼公司第三大股东京能集团。公告同时表示,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因信息泄露造成的股价异常波动,股票于昨天下午停牌半天,并于今日开市时复牌。昨日,北京银行以每股9.10元平盘报收。
一条微信逼停北京银行
北京银行因重大事项未公告而临时停牌,引来市场颇多关注。停牌原因为何?昨天下午,记者联系到北京银行相关人士,对方称尚无可披露的信息,“稍后会有公告披露,请以公告内容为准。”但市场猜测认为,临停应当与新华联放出的举牌消息有关。
实际上,昨天上午10时许,新华联控股通过其官方微信“低调”推送一条消息:举牌北京银行。消息显示,10月11日,新华联通过二级市场继续增持北京银行股票,目前已持有北京银行764895895股,使用资金63.94亿元,持股比率达5.03%。
资料显示,新华联集团由国际贸易起家,历经26年的发展,如今旗下已拥有70余家企业,涵盖地产、石油、矿业、化工、金融、酒店等多个产业板块。对举牌原因,新华联方面称,一直看好北京银行的发展,“北京银行与同类商业银行比较,资产质量优异,不良贷款率低,拨备计提充足,业绩增长较快,收入和资产结构得到持续优化,投贷联动落地,后发优势明显。”
新华联还表示,成为北京银行重要股东后,会积极助推北京银行持续稳健发展。“新华联持续看好北京银行的业务发展模式及未来发展前景,将长期持有北京银行股份,通过上市公司股份增值为集团带来长期稳定的收益。”
举牌其实早有伏笔
从数据看,北京银行也确实是块肥肉。其半年报显示,截至6月末,北京银行总资产达到1.97万亿元,较年初增长6.86%,报告期内实现利润总额132.46亿元,同比增长3.91%;实现净利润106.74亿元,同比增长6.08%,盈利能力持续提升。另外截至报告期末,北京银行不良贷款率1.13%,远低于行业平均水平,资产质量保持稳定。
北京银行的股权也相对分散。截至6月30日,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境外战略投资者荷兰国际集团的核心企业ING BANK N.V.,其持股比例为13.64%。第二、三大股东是国有背景的北京国资公司、京能集团,分别持有8.84%和5.08%。而北京银行的第四大股东就是新华联,当时其持股约6.25亿股,占比达4.93%。而查阅北京银行一季报发现,当时前十名股东之中尚无新华联的身影。也就是说,今年二季度新华联已大量买入北京银行股票,几乎逼近5%的举牌红线。新华联此次举牌后,其5.03%的持股比例,几乎与第三大股东京能集团相差无几。
事实上,看中北京银行的也并非只有新华联。今年一二季度,证金公司也连续增持北京银行1.58%,累计已达4.41%,成为公司第五大股东。华泰证券分析认为,银行牌照价值、股息率高、估值处于低位、高净资产收益率等特点正吸引资金大举入场这一逻辑正逐渐得到验证,而股权分散、市值相对较小的城商行则会成为首选。一位证券分析师表示,今年以来重新开启的城商行IPO热潮,也可能让这类银行股迎来新的估值。
用微信发布公告或违规
不是通过上市公司公告,却通过微信宣告举牌,一些业内人士质疑,新华联此举是否涉嫌信息披露违规。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办法》同时明确,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依法披露信息;在其他媒体上进行披露的,披露内容应当一致,披露时间不得早于指定媒体的披露时间。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对媒体表示,公众号不是合法的信息披露方式,公众号文章既不能替代公告,也不能先于公告对外披露信息,因此,新华联的做法构成了信息披露违规,有可能会遭受监管部门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