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证券公告称收到湖南证监局警示函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25日讯 昨晚,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称,公司于近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对公司出具的《关于对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6]8号)。

  具体内容如下:“经查,2016 年 4 月 7 日,你公司研究所员工廖蕾以公司名义通过视频播报方式向投资者推荐中兴通讯股票,该视频在互联网广泛传播,引发市场热议。该视频播报构成《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第二条所述的证券研究报告发布行为。廖蕾无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你公司未对发布研究报告相关人员的资格进行合规审查。同时,此次发布行为未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公司也未履行相关质量控制和合规审查义务。上述情况违反了《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第六条、第十条、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根据《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公告指出,目前,方正证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方正证券将按照上述决定的要求进一步关注经营风险,强化内部管理,提升业务人员执业素质,依法合规开展业务,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