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院驳回金亚科技管辖权异议 或有500投资者索赔

  ■本报记者 桂小笋

  10月26日,《证券日报》记者获悉,投资者和金亚科技的索赔诉讼有了最新进展。

  据悉,投资者以虚假陈述为由向金亚科技提出诉讼要求赔偿之后,金亚科技在答辩期间提出了管辖权异议,而这份异议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

  案件有望快速进入

  实体审理阶段

  金亚科技在今年1月18日发布了一份自查报告,公司存在多项问题,其中包括2014年货币资金账实不符数据,报告显示“依据2014年年末财务报表货币资科目余额与2014年年末银行对帐函证单的差异,调减了货币资金科目金额约22095万元,在确认2014年销售业务时,未遵循谨慎原则,导致多计应收账款,经公司逐一核实后,调减应收账款金额约3213万元;公司少计往来款项,造成公司其他应收款项账实不符,调增了其他应收款项约23513万元;2014年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账上所列支付四川宏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预付款31000万元,没有实际支付,因此调减了其他非流动资产31000万元;在确认2014年销售业务时,未遵循谨慎原则,导致多计应收账款、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调减营业收入约3033万元,调减营业成本约1629万元,导致营业利润调减约1415万元;因调减营业收入造成的多交增值税无法退回,因此调增了营业外支出约516万元,以上两项导致净利润调减约1931万元。”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此前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介绍,“根据金亚科技的自查公告,该公司构成财务造假,这种行为在法律上被认定为重大虚假陈述,投资者可以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索赔。”

  此后,陆续有投资者对金亚科技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2016年6月份至今,逾百名投资者诉金亚科技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涉及总金额超过千万元。金亚科技方面目前为止对其中最早的21个案件提出了管辖权异议,但均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如果金亚科技不上诉的话,案件将很快进入实体审理阶段。”王智斌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介绍。

  或有500名投资者索赔

  资金超过3000万元

  王智斌解释,投资者起诉系因金亚科技虚构2014年年度多项财务数据,虚假年报对投资者形成误导,导致投资者遭受损失。本次获得立案的为首批起诉的投资者,近期还会向法院提交后续批次投资者的诉讼材料,预计总的索赔人数将超过500人,索赔总金额将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金亚科技此前发布的三季报预报显示,公司在今年前三季度的净利润约为686万元至846万元,也就是说,金亚科技面临的索赔金额,对公司而言并不是一个小数目。

  另一方面,金亚科技的暂停上市风险也未消除。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周旭辉分别于2015年6月4日及6月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及周旭辉进行立案调查

  同时,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规定,若连续两年的财务会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每五个交易日至少披露一次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直至暂停上市风险消除或者深交所作出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