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马股份投资者4月上庭索赔千万

华夏时报记者 路妍 北京报道

  在神马股份(600810.SH)78亿元业绩造假案受到监管层的处罚后,不少受害股民就已着手维权。近日,神马股份造假案受害股民维权出现重大进展。

  2月21日,神马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在2月20日收到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邮寄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

  受伤的股民

  张炜是一名江西南昌的投资者,在看到神马股份于2015年4月24日公布的2014年年报中,公司当年148.86亿元的营收业绩以及同比增长高达95.62%的净利润后,他在2015年6月15日首次以不同的价位共计买入神马股份8000股。

  “加之当时神马股份一直有注入尼龙化工优质资产的重组预期,我非常看好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张炜告诉记者。

  据张炜买入神马股份的交割单数据显示,截止到2015年12月7日,张炜净买入神马股份21200股,综合买入价位为12.24元。

  但事情并未按照张炜预期的进行发展,在买入神马股份后,神马重组预期告破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等不利消息的曝出,让神马股价大幅跳水,张炜告诉记者,其损失一度高达10多万元。

  2016年12月7日,神马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因78亿元业绩造假案受到监管层处罚。在监管层确定神马股份的信披违规后,不少像张炜一样的受害股民就着手维权。“当时我在一个论坛上看到王智斌律师代理了一些神马股份受害投资者的诉讼申请,便与王律师取得联系,委托他代理我的诉讼申请。”张炜说道。

  从去年底王智斌着手准备神马股份投资人的信息收集,到今年1月份向郑州中院提交诉讼材料。王智斌代理的神马股份股民维权案终于有了眉目。

  损失金额如何计算

  根据《应诉通知书》显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阮其云等15个自然人诉神马股份证券虚假陈述纠纷一案。15名诉讼人要求公司就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索赔金额为392万元,并要求公司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对此,记者联系到本次起诉投资者代理律师王智斌,他告诉记者,本次案件的受理时间比他预期要快,他在今年1月向郑州中院提交诉讼材料。他目前代理的起诉投资者共计13人,索赔金额约为300万元,案件的开庭时间是4月14日。

  “本次诉讼是我们提起的首批诉讼赔偿,第二批投资者诉讼材料将在3月份提交,大概有50多人,其中24人的起诉金额近600万元,其余投资者的索赔金额还在核算,预计第二批诉讼总的起诉金额接近千万元。除此之外,还有近百位投资者的诉讼材料还在准备之中。”

  记者就此联系神马股份证代处发言人,他告诉记者神马已就本次案件发布相关公告,具体情况以公告为准。

  既然神马股份的违规事实已被监管层认定,但对于本案中像张炜一样的受害投资者而言,其该如何维权,他们的损失又该如何计算?

  从证监会认定的事实来看,神马股份虚增业绩的行为显然对投资者构成了误导,基于合理信赖而买入神马股份的投资者,有权就其损失向上市公司主张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王智斌表示,2015年4月25日至2015年12月3日期间买入神马股份且至2015年12月3日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其损失与神马股份虚增业绩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该部分投资者依法可以提起索赔诉讼。

  王智斌告诉记者,司法实践中,投资者交易情况千差万别,损失额的计算方法根据不同的交易情况而有所不同,各地法院采用的计算方法也并不统一。具体到神马股份案中,王智斌以张炜的情况为例告诉记者,张炜在符合索赔条件的期限内净买入21200股神马股份,综合买入价位为12.24元,该部分股票在2016年3月4日前也未抛出。按照他们的计算规则,张炜每股可索赔金额是12.24元与7.71元的差价,加上相对应的利息、佣金和印花税损失,张炜共计可以索赔96772.35元。

  “张炜的投资计算情况并不算复杂,如果某位投资者在2015年4月25日至2015年12月7日期间买入20000股后又在此期间卖出5000股,剩余的15000股中又有5000股在2016年3月4日前抛出,2015年12月8日至2016年3月4日期间又买入2000股,此时该位投资者可索赔金额的计算就比较复杂了。”张智斌告诉记者,如果该位投资者在2015年4月25日前也持有该股票,计算方法则会更为复杂。

  维权胜诉概率较高

  张智斌告诉记者,按照证券欺诈理论,任何证券的价格都是证券外在全部信息的综合反映,如果上市公司存在虚假陈述,则必然导致其股价偏离真实价值。具体到神马股份案中,投资者之所以可以索赔,是由于神马股份虚假陈述造成股价处于虚高状态,神马股份应当赔偿虚高价格与真实价格之间的差价。这种差价并不是股票下跌产生的亏损,而是高价买入产生的“亏损”。大部分情况下,这种高位买进产生的亏损与股票下跌产生的账面亏损接近,但也并不完全一致,有些情况下,甚至最终账面实现盈利的投资者,亦可就其在“高位”买入股票产生的损失提起索赔。

  “像神马股份这么大的造假金额,我认为监管层对其的处罚力度过轻,应当对涉事高管进行严厉处罚。”张炜说道。

  从近期的监管环境来看,证监会不断加大对上市公司信披造假的监管及处罚力度,证监会主席刘士余也在多个场合强调监管层将大力维护公众投资者权益。监管层对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态度让张炜对本次诉讼案件的审判结果很有信心。

  而张智斌则从近年来股民维权案件的情况告诉记者,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被索赔的案例并不鲜见,像莲花健康虚假陈述索赔案、南纺股份虚假陈述索赔案等。在这些案件中,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金额远小于神马股份,当时参加诉讼的投资者最终都通过司法程序获得了赔偿。

  考虑到神马股份目前股价离其持有成本还有较大差额,张炜目前还没将所持神马股份全部卖出。“等神马股份的股价回升到我的成本价,我就会全部卖出持有股票,并且以后再也不会投资像神马股份这样有造假前科的上市公司。”张炜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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