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交所31日公布,经查明,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高科”)作为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登云股份”)原持股5%以上股东,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5年10月20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登云股份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截至目前仍处于被立案调查阶段。2015年10月20日至2017年1月12日期间,国投高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登云股份股票53万股,减持金额1,788.77万元,持股比例由5.46%变为4.89%。
国投高科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3.1.8条和《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6]1号)第六条的规定。
鉴于国投高科的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7.2条的规定,经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作出如下处分决定:对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