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告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近两年后,美丽生态最终被确认信批违法。
2015年5月,美丽生态公告拟作价16.6亿元,收购江苏八达园林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八达园林”)100%股权。当年10月,相关并购重组完成。
6月7日晚间,公司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下称《告知书》),相关责任主体被指在与八达园林重大资产重组及年报并表期间涉嫌“四宗罪”,累计罚款320万元,其中美丽生态、八达园林各被除以60万元罚款。
《告知书》显示,2012年3月,八达园林曾签订合同总金额10亿元的“阜宁县金沙湖旅游度假区二期工程”(下称“金沙湖项目”)。同年,八达园林还中标了工程总造价约5亿元的镇江市官塘新城路网绿化工程(下称“官塘项目”)。
2015年,金沙湖项目因规划变更,未开工项目计划暂缓,并于当年10月明确合同终止。官塘项目也因当地拆迁受阻进展缓慢。
不过,在美丽生态重组八达园林期间,对证监会相关问询的回复均称金沙湖项目、官塘项目2015年正常施工,同时对两项目2015年收入预测也存在误导性陈述。
美丽生态于2015年10月披露,金沙湖项目、官塘项目预计2015年实现收入、成本、毛利分别为2.5亿元和1.16亿元、1.69亿元和7846万元、8065万元和3737万元,合计占八达园林2015年预测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营业毛利的26. 95%、26.04%、29. 11%。但两项目 2015年实际实现收入分别为5086万元、2161万元,仅占预测收入的20.35%、18.63%。
同时,2012年及2015年,八达园林先后签订过三份框架协议,后因故取消。不过,在美丽生态向证监会报送和披露的材料中,均未准确披露上述框架协议的进展情况,在“已签订框架协议”中继续披露金额为2亿元、4.5亿元和1.5亿元的三个项目,合计占披露协议金额的57.28%,存在误导性陈述。
此外,美丽生态延迟公告了金沙湖项目合同终止事项。若金沙湖项目继续履行,未来有约7.22亿元待确认收入,占美丽生态2015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75.24%,对上市公司经营成果会产生重要影响。
同时,美丽生态在2015年财报中,将八达园林部形成于2014年以前的生物资产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导致2015年度合并利润总额虚增1247.29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21.32%,金额影响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