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披违规 ST保千里及庄敏等相关当事人被公开谴责

  1月3日,上交所官网信息显示,因存在信披违规行为,(600074)及庄敏等相关当事人被上交所公开谴责。

  公告显示,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查明的事实,ST保千里、收购人庄敏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信息披露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违规行为。据了解,2013年,ST保千里前身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达股份”)进行破产重整。2015年3月,中达股份正式完成资产重组,其中,中达股份向庄敏等发行股份购买深圳市保千里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千里电子”)100%股权。重组完成后,庄敏持有中达股份37.3%的股权,形成对中达股份的收购,为收购人。庄敏与陈海昌、庄明和蒋俊杰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上述4人构成一致行动人。重组过程中,收购人庄敏及其一致行动人存在提供虚假协议虚增评估值的违规行为。另外,中达股份重组相关信息披露不真实。

  对此,上交所对ST保千里、收购人兼时任保千里电子董事长、总经理庄敏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海昌、庄明、蒋俊杰,时任中达股份董事长童爱平、董事王务云予以公开谴责;对时任中达股份董事王培琴,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林硕奇,独立董事茅建华、费滨海、沙智慧予以通报批评。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并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保千里上交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