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分期资金两度违法挪用 罚没175万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3日讯 银监会网站昨日披露上海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沪银监罚决字〔2018〕16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的部分信用卡现金分期资金被用于证券交易,另外部分信用卡分期资金被用于非消费领域,上海银监局责令改正,并罚没合计人民币175.16万元。

  上海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沪银监罚决字〔2018〕16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银监罚决字〔2018〕16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

  单位

  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法定代表人姓名

  刘显峰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1.2016年至2017年,该中心部分信用卡现金分期资金被用于证券交易。2.2015年至2017年,该中心部分信用卡分期资金被用于非消费领域,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依据

  《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行政处罚决定

  责令改正,罚没合计人民币1751651.7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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