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3月9日丨睿创微纳(688002,股吧)(688002.SH)公布,公司于2020年3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关于对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赵芳彦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2020年1月20日和1月21日,投资者在“上证e互动”上就公司产品是否应用于传染性疾病的人群侦测和防控项目、有没有提供人体红外测温的模组、是否生产手持红外测温设备进行提问。1月21日,公司作出回复,称子公司烟台艾睿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睿光电)的测温模组及人体精准筛查红外热像仪可以对高热人群作出精确筛查,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蔓延,测温模组和人体体温快速精准筛查红外热像仪已经应用到疫情筛查一线。
经监管局核查,艾睿光电生产的人体红外测温相关产品为公司非主要销售产品,且以前年度销售金额较小,销售占比较低,当前在手订单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小。公司在“上证e互动”的回复中未提及上述内容,相关信息披露不完整。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的规定。赵芳彦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监管局决定对公司及赵芳彦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